2023年6月2日,本院根據(jù)嚴余節(jié)的申請裁定受理江西民浪彩印包裝有限公司破產清算一案。查明:破產人江西民浪彩印包裝有限公司無可供清償?shù)馁Y產,無力支付破產費用。本院認為,破產人無法清償?shù)狡趥鶆,無破產財產可供分配并支付破產費用,又不具備重整、和解的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法》第四十三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guī)定,本院于2023年6月2日裁定宣告江西民浪彩印包裝有限公司破產并終結江西民浪彩印包裝有限公司破產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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