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出口退稅政策的調整,體現了我國控制外貿順差、緩解國際貿易摩擦的決心
自7月1日起,我國將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與此前歷次調整相比,本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力度和范圍都是空前的,被列入調整“大名單”的,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
有關專家認為,此時出臺這樣的政策可謂“一石二鳥”,一是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的問題;二是促使中國經濟增長由偏快向更穩(wěn)健的方向轉變。
⊙本報記者 何鵬
經國務院批準,2007年6月18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商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商務部、海關總署發(fā)布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簡稱《通知》),規(guī)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
意在緩解貿易順差
與此前歷次的調整相比,本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的力度和范圍都是空前的,被列入調整“大名單”的2831項商品約占海關稅則中全部商品總數的37%。
為了遏制“兩高一資”產品的出口,去年9月和今年4月,我國先后調整了有關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對于此次出口退稅的調整,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是為了進一步抑制外貿出口的過快增長,緩解我國外貿順差過大帶來的突出矛盾。
外貿順差過大是當前經濟運行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據海關統(tǒng)計,2007年1至5月我國進出口總額為8013億美元,同比增長23.7%。其中,出口總額4435億美元,同比增長27.8%;進口總額3578億美元,同比增長19.1%;出口增幅高于進口增幅8.7個百分點,累計順差857億美元,同比增長83.1%。
隨著外貿順差的增加,貿易摩擦也經常發(fā)生。
此次調整出口退稅政策,“可以優(yōu)化出口商品結構,抑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的出口,促進外貿增長方式的轉變和進出口貿易的平衡,減少貿易摩擦,促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鄙鲜鲐斦控撠熑吮硎尽
本次調整不設過渡期
2006年9月,財政部曾會同有關部門發(fā)布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目錄的通知》,對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政策作了調整。為減少企業(yè)損失,保證政策的平穩(wěn)過渡,當時特別規(guī)定了三個月的過渡期,即對調整出口退稅率的商品只要符合一定條件并在一定期限內辦理出口合同備案的,可以按原出口退稅率執(zhí)行。
“但在執(zhí)行過程中出現了很多虛假合同,影響了國家宏觀政策的調控效果,也造成了企業(yè)之間的不公平競爭。”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他說,鑒于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以緩解外貿順差過大為主要政策目標,考慮到去年出口退稅政策調整設置過渡期出現的問題,這次出口退稅政策調整沒有設置過渡期。
但是,為了讓企業(yè)有提前準備的時間,這次將調整的政策內容提前一定時間對社會公布。同時,考慮到一些造船合同和對外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期限較長,價格難以調整,因此,規(guī)定對此前已經簽訂的船舶出口合同和工程中標或已經簽訂的價格上不能更改的長期對外承包工程合同涉及的出口設備和建材,于2007年7月20日前在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登記備案的,準予仍按原出口退稅率執(zhí)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