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于2003年6月17日受理了公司第一大股東成都科邦電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57%)提交給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的2項臨時提案和第二大股東佳木斯紙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1.36%)提交公司2002年度股東大會1項臨時提案。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公司董事會同意上述列入年度股東大會議題,6月18日董事會對此予以公告。
1.佳木斯紙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提出:鑒于滿佳豐先生、楊士杰先生辭去董事職務,推薦馮志廷先生、魏軍先生為董事人選的議案!
2.成都科邦電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調(diào)整部分董事及獨立董事職務的議案。
鑒于趙卓婭女士辭去獨立董事,推選曹新華女士、黃超先生為獨立董事;王顯周先生、鄭家泰先生、劉洪芹女士辭去董事職務,推選曾振宇先生、樊繼光先生為公司董事。
3.成都科邦電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增加佳紙股份公司“商號”,將“佳木斯造紙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佳木斯金地造紙股份有限公司”的議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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